全球视讯!湖南出台实施全国首个税费精诚共治办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丛笑 通讯员 罗舜爱)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湖南省税费精诚共治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全国首个税费精诚共治办法在湖南落地,“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协助、信息协力”的税费精诚共治新格局初步形成。
作为全国精诚共治专项改革试点省份,湖南税务部门将税费精诚共治和财源建设工程一同推进,逐步建立起“一个保障办法、三个系列文件、四项工作规范”机制,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精诚共治“朋友圈”,精心探索精诚共治“最优解”,全力画好税费精诚共治“同心圆”。
《办法》分为总则、组织保障、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协助、信息协力、考核监督、附则等主要内容,实现税费精诚共治工作全覆盖。《办法》明确,开展税费精诚共治,由税务部门发挥主责作用,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供必要的场所和人力物力财力支持。设立由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税务、政务管理服务及大数据中心6个部门组成的税费精诚共治专项工作组,推进和落实税费精诚共治工作。
“出台《办法》,能更有力推动湖南发挥先行先试作用,为探索优化社会治理新路径提供宝贵经验。”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曹越说,《办法》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的共治责任与义务,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打通社会治理链条,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专业化、个性化、便利化的服务。
“《办法》的印发实施,标志着湖南税收精诚共治专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制度性重大突破。”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曾光辉表示,湖南税务部门将以《办法》的出台实施为契机,持续拓宽税费精诚共治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税费征管的能力水平,以高质量税收征管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贡献更大税务力量。